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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_《褔建通志臺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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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褔建通志臺灣府》
沿革表

  國朝           元           明

  臺灣府 康熙二十三年始入版圖,立府,領縣四,廳三。  元東番地。  明天啟間,為紅毛荷蘭夷人所踞,屬於日本。鄭成功逐荷蘭夷,遂據其地,偽置東都,設二縣。後改東都曰東寧省,升二縣為州。

  臺灣縣 康熙二十三年置,為府治。  元東番地。  明紅夷地。

  鳳山縣 康熙二十三年置.  元東番地。  明紅夷地.

  嘉義縣 康熙二十三年置諸羅縣,乾隆五十二年改曰嘉義。  元東番地。  明紅夷地。

  彰化縣 雍正元年分諸羅縣地置。  元東番地。  明紅夷地。

  淡水廳 雍正元年置。  元東番地。  明紅夷地。

  澎湖廳 雍正五年置。  元置巡司。  明嘉靖間設巡檢。天啟間為紅夷所據。偽鄭設安撫司。

  噶瑪蘭廳 嘉慶十六年入籍置。  元東番荒地。  明紅夷荒地。

  沿革

  大清一統志:臺灣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明莆田周嬰著遠遊編載東番記,稱臺灣為臺員,蓋南音也。或以為古探國,疑非是。昔人所謂乾坤東港、華嚴婆娑洋世界。名為雞籠,考其原則琉球之餘種,自哈喇分支,近通日本,遠接呂宋,控南澳,阻銅山,以澎湖為外援。海寇顏思齊踞有其地,始稱臺灣)。明天啟中為紅毛荷蘭夷人所據,屬於日本。本朝順治六年,鄭成功逐荷蘭據之。康熙二十二年,討平鄭氏,改置臺灣府,屬福建布政使司,領縣三。

  臺灣府志:雍正元年,增設縣一,曰彰化,並增淡水廳。五年,增設澎湖廳。嘉慶十六年,增設噶瑪蘭廳。今領四縣、三廳。

  臺灣府志:臺灣古未隸版圖。明宣德間,太監王三保(通志作鄭和)舟下西洋,因風泊此。嘉靖四十二年,林道乾寇邊海,都督俞大猷逐入臺,留偏師駐澎湖,時哨鹿耳門外。道乾從安平鎮二鯤身遁去占城(屬廣南),臺之偏師亦罷,因設巡檢守之,尋裁。天啟元年,漢人顏思齊為東洋國甲螺(東洋,今日本;甲螺,頭目之類),引倭屯於臺,鄭芝龍附之(臺灣有中國民,自思齊始),尋棄去。久之,荷蘭紅毛舟遭颶風飄此,借居於土番。紿之曰:『得一牛皮地足矣』。土番許之。紅毛翦牛皮如縷,周圍圈匝,已數十丈,因築臺灣城居之(今安平城),復築赤嵌樓與相望。設市於城外,而漳泉之商賈集焉。國朝順治七年庚寅,甲螺郭懷一謀逐紅毛,事覺被戮。辛丑(十八年),鄭芝龍子成功自江南敗歸,孤軍廈門;適甲螺何斌誘成功取臺地,舟至鹿耳門,乘大霧駢進。荷蘭歸一王以死拒戰。成功告之曰:『此地先人故物,今珍寶聽而載歸,地仍還我』。荷蘭知不敵,遁去。成功遂入據之。改臺灣為安平鎮,赤嵌為承天府,總名東都;設縣二:曰天興,曰萬年。成功死,子經改東都為東寧,二縣為二州;設安撫司三,南北路、澎湖各一。康熙二十一年,福建總督姚啟聖用間諜謀陰散其黨,約偽賓客司傅為霖為內應,垂成事洩,為霖遇害(按泉州府志,鄭氏殺其眷屬,獨為霖與父逃免)。二十二年,水師提督施琅統舟師進征。六月,由銅山直抵澎湖八罩澳,取虎井、桶盤嶼,戒軍士毋得妄殺。軍士苦水鹹,島岸突湧甘泉,遂無渴患。一戰而澎湖平。克塽(經子)震懾,遂籍府庫納地歸誠。

  臺灣縣;大清一統志:臺灣縣,附郭,本東番地;鄭氏偽置天興、萬年二州,屬承天府。國朝康熙二十三年,廢二州,改置臺灣縣,為府治。

  鳳山縣:大清一統志:鳳山縣在府治南八十里,本東番地;鄭氏屬萬年州。國朝康熙二十三年分置鳳山縣。

  嘉義縣:大清一統志:嘉義縣在府治北一百十七里,本東番地;鄭氏屬天興州。國朝康熙二十三年分置諸羅縣,乾隆五十二年改曰嘉義縣。

  彰化縣:大清一統志:彰化縣在府治北三百九十七里,本東番地;鄭氏屬天興州。國朝康熙二十三年屬諸羅縣,雍正元年分諸羅縣北半線地置彰化縣(諸羅縣北二百八十里地名半線)。

  淡水廳:淡水者,臺灣西北隅盡處也。高山嵯峨,俯瞰大海,與福州府之閩安鎮東西相望,隔海遙峙。山下臨江埤堄為淡水城,亦前紅毛為守港口設者。鄭氏時以淡水近內地,設重兵戍守。國朝雍正元年,既分諸羅縣地增設彰化縣,並於諸羅極北置淡水廳,駐竹塹(參裨海紀遊、臺灣府志)。

  澎湖廳:隋開皇中,嘗遣虎賁陳稜略澎湖地。元末置巡司。明洪武間,盡徙嶼民而墟其地。嘉靖間,仍設巡檢。尋裁。萬歷間,增設遊兵,又設衝鋒遊兵以備倭。天啟二年,紅毛據之。四年,巡撫南居益遣總兵俞咨皋擒其渠帥獻於朝。鄭氏時偽置安撫司。國朝雍正五年增設澎湖廳(參海防考、赤嵌筆談、漳州府志、臺灣府志)。

  文獻通考:琉球國在泉州東,有島曰澎湖,旁有毗舍耶國(耶一作那),語言不通,袒裸睢盱,殆非人類;喜鐵器,臨敵用鏢,鏢以繩十餘丈為操縱。按澎湖東南即今臺灣,其情狀相似,殆即毗舍耶國也(臺海使槎錄)。

  噶瑪蘭廳:噶瑪蘭舊稱蛤仔難,在淡水東北三貂、雞籠大山後社番地。國朝嘉慶十二年十二月,少詹事福州人梁上國上言:蛤仔難田土平曠豐饒,每為海盜窺伺,若收入版圖,不特絕窺伺之端,且可獲海疆之利。上命總督阿林保、巡撫張師誠議之。十五年,總督方維甸巡臺。至艋舺,有蛤仔難番土目及民人潛入墾田者呈送戶口清冊,請照則陞科,設官彈壓。維甸乃覆奏:淡水玉山之後,地名噶瑪蘭,系番語,閩音不正,訛為蛤仔難;並條奏其地勢情形甚悉。十六年,總督汪志伊、巡撫張師誠酌定條例以聞,置噶瑪蘭廳(節東槎紀略)。

  附載總督覺羅滿保題報生番歸化疏

  臺灣遠屬海外,民番雜處,習俗異宜。自入版圖以來,所有鳳山縣之熟悉力力等十社、諸羅縣之熟番蕭壟等三十四社,數十餘年,仰邀聖澤,俱各民安物阜,俗易風移。其餘南北二路生番,自古僻處山榖,聲教未通。近見內附熟番,賦薄徭輕,飽食煖衣,優游聖世,耕鑿自安,莫不歡欣鼓舞,願附編氓。今據臺灣鎮道詳報,南路生番山豬毛等十武土番匝目等共四百四十六戶、男婦老幼計共一千三百八十五名口,北路生番岸里等五社土番阿穆等共四百二十二戶、男婦老幼計共三千三百六十八名口,俱各傾心向化,願同熟番一體內附等由,冊報前來,臣批行鎮道確勘議詳,復行福建布按二司詳悉酌議去後。茲據布政使沙木哈會同按察使董永芠詳報稱,南北二路生番向與鳳諸二邑熟番接界,各有土官統攝,醇樸馴良,應循習俗,令其照舊居處,仍用本社土官管束,無庸另設滋擾。其汛守防範,原有鳳屬南路一營之淡水汛、諸屬北路營之半線汛,相去匪遙,飭令照舊防範,用資強壓,並令文員加意撫卹。除熟番聽其照常貿易外,內地兵民毋許擅入番界生事,及藉巡查擾累。所報丁口附入版圖,勿事編查。順其不識不知之性,使之共樂堯天。其南北二路每年各願納鹿皮五十張,各折銀一十二兩代輸貢賦,聽其按年輸納,載入額編,就臺充餉。臣會同撫臣陳璸捐備花紅、銀牌、袍帽、豬酒,飭令該地方官將土官從優給賞外,所當恭疏報聞,請旨纂入輿圖,昭垂典冊,以誌無疆之盛業。

  ——以上錄自重纂福建通志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