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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红楼梦”解_《红楼梦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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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红楼梦”解

《红楼梦新证》


      《红楼梦》本来不叫“红楼梦”,只叫《石头记》。“红楼梦”,原只是小说第五回中的一套曲子的名称。当宝玉初会警幻时,警幻就告诉他说:“此离吾境不远,别无他物,仅有自采仙茗一盏,亲酿美酒一瓮,素练魔舞歌姬数人,新填‘红楼梦’仙曲十二支,试随吾一游否?”及至宝玉享用了“千红一窟”“万艳同杯”之后,十二个舞女乃上来请问演何词曲,警幻吩咐:“就将新制‘红楼梦’十二支演上来。”随后又命小环取了“红楼梦的原稿”来以便宝玉照词听曲。--这套曲子的第一支,就叫《红楼梦引子》,有云:“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因此,这回的回目就作:“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幻境情。”(甲戌本);又作:“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庚辰本)。这意思,十分清楚。

      《红楼梦》十二支曲(其实连开头的《引子》带最末的《收尾》,共十四支),概括了十二钗的身世经历--这一点也十分明显,因此若把它移借为全书的一个总名,当然也还凑合,但是已将全书的广阔面大大地缩小了。但是不久就有人正式提出这个办法来:甲戌本第一回正文明言:“空空道人……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而同书卷首《凡例》第一条亦标为“红楼梦旨义”,说“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虽然如此,这条“旨义”末后也还是说:“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仍旧把“红楼梦”用为那一回的专名(“那一回的专名”着重),未离本义。

      俞平伯先生主张:“红楼梦”是“大名”,“石头记”是“小名”,“曹雪芹计划中的全书,从开头到结尾,每一个字都是‘红楼梦’。如开头有‘题诗’、‘缘起’或叫‘楔子’,结尾或者有‘馀文’、‘跋识’等等,都在这‘红楼梦’大名的范围以内。‘石头记’却不然。各本都有‘按那石上书云’一句,……自此以下‘当日地陷东南……’云云才是‘石头记’的文字。”“‘石头记’好比个小圈子,‘红楼梦’好比个大圈子,小圈包括在大圈之内……。”(以上皆见其《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我的意思正相反:“红楼梦”,只是“石头记”中的情节,只能包在其内,绝不能说“石头”之“记”的始末根由却反过来被包在“‘红楼’一‘梦’”之中。

      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曹雪芹著、脂砚斋评的小说旧钞本,毫无例外地都标名为《石头记》,直到近年在山西发发现的一部“甲辰菊月(乾隆四十九年九月)”梦觉主人序本,才把全书题作“红楼梦”(这本子的文字已开始接近程本)。乾隆五十九年周春作《阅红楼梦随笔》,又说明在乾隆五十五年,他的朋友买到两部抄本,一部八十回,名叫《石头记》;一部百二十回,名叫《红楼梦》。可见彼时程刊“全”本尚未印行,已然先以抄本的形式流传了,而且正式采用“红楼梦”一名。自从程本出来,“红楼梦”三字遂全取“石头记”而代之。不过,解放后商务印书馆的重印本,仍用《石头记》一名,这在《红楼梦》版本史上是应该提起的。

      就“红楼梦”和“石头记”两名名字本身来说,那“意味”和“气味”上的分别也是很大的。前者,毕竟是“文绉绉”得多。作为专门要用“假语村言”来写的小说,取上这般一个文里文气的名字,细品起来,就越品越觉得不对头,因为它们并不“合套”;倒是“石头记”三个字,显得平实、谐调,和通俗小说的体例更能配合得好。当日脂砚斋和曹雪芹两人最后决定正式定名仍用“石头记”,完全有其道理和意义。

      既然如此,那么为何后来还是“红楼梦”一名占得上风、几乎取“石头记”而代之呢?这就要追溯此书最初出世时的流传情况并由此来看问题。鲁迅先生见得最是,他说:“明季以来,世目《三国》、《水浒》、《西游》、《金瓶梅》为‘四大奇书’,居说部上首,比乾隆中,《红楼梦》盛行,遂夺《三国》之席,而尤见称于文人。惟细民所嗜,则仍在《三国》、《水浒》。”这话对极了。《红楼梦》得以在细民之间流行,首要是靠曲艺的“段子活”的宣传、媒介的作用;那时细民的一切条件,想直接接触这部小说,还十分困难,所以实际上《石头记》初期确是“掌握”在一班文人的手里。而文人的习气,我们是不生疏的,他们就是重“雅”轻“俗”,以为“红楼梦”总比“石头记”要“雅”得多,于是取前者而舍后者,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梦觉主人序本和程本之所以定名为"红楼梦"并由此而沿袭下来,没有别的,就是由于这一点原因而已。可惜他们是不能了解脂、芹二人的用意的。“红楼梦”三字作为书中一套散曲的名称,完全好,无可褒贬,而移作一部通俗小说的名字,就不那么值得赞美了。

      “石头记”,这名字还待讲解吗?--本身就说明了它的优点。“红楼梦”就不然,--这也证明了“文绉绉”的特点。

      “红楼梦”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问题主要在“红楼”上,还是借重那位梦觉主人的话吧。他说:

        辞传闺秀而涉于幻者,故是书以“梦”名也。夫梦曰“红楼”,乃巨家大室儿女之情,事有真、不真耳。红楼富女,诗证香山;悟幻庄周,梦归蝴蝶:作是书者藉以命名,为之“红楼梦”焉。

    他把“梦”字义归之于庄子的“梦蝶”寓言,是否能得作者原意,姑待下文再谈;若单就“红楼”一词而言,他的解释却是不错。

      所谓“诗证香山”云者,是指唐代诗人白居易在他的《秦中吟》第一篇《议婚》中曾写过“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的话,这和“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馀;荆钗不直(值)钱。衣上无真珠。……”是对举对比的。鸿鸾禧这出旧戏,不是身为乞丐头儿之女的金玉奴一出台口,就念“……生长在贫家”和“绿窗春寂静,……”的定场诗吗?那贫家“绿窗”正是富家“红楼”的“对面”了。

      所以,“红楼”就是富家闺阁的意思。

      “红楼”是什么时候起就成为富贵人家闺阁绣楼的代词和专称了呢?我还说不确切,也许六朝、隋唐时期已然流行这种用法了。唐代诗人王昌龄曾说:“美人一笑褰珠箔,遥指红楼是妾家。”可为白居易诗作一佐证。不过,那种美人是“良家”与否,尚在两可之间,单看《酉阳杂俎》所记:“长乐坊安国寺红楼,睿宗在藩(还没做皇帝时)舞榭。”则红楼亦可为歌儿舞伎所居之处。再看看白居易“到一红楼家,爱之看不足”的句子,益见红楼在当时不过统指绮罗脂粉的住处,可以是良家,也可以是狭斜之所了。其实,“红楼”与“青楼”两词,在最初毫无分别,青楼原本也是富贵人家所居,后来才变为冶游场所的专用词,而“红楼”,到清初的文学家还用为歌楼舞榭之称。如孔尚任作《桃花扇·传歌》一折《秋夜月》曲子:“深画眉,不把红楼闭。长板桥头垂杨细,丝丝牵惹游人骑。将筝弦紧系,把笙囊巧制。”就是对“红楼”用法的佳例。

      曹雪芹用“红楼”,则并无此意,所以说梦觉主任以“红楼富家女”而“诗证香山”的讲法是对的。

      至于“楼”,本训是“重屋也”,就是“屋上架屋”的重叠式建筑,这意思至今未变,原用不着多讲;但是“红楼”的楼,却又不必拘看,认为一定是至少两层的“楼房”。正如习惯上称富家女子的住处为“绣阁”为“绣楼”是一样,不一定要我们分辨平房楼房,不过是有如刘姥姥说宝玉的怡红院卧室“这是哪个小姐的绣房、这么精致?我就象到了天宫里的似的”那一种情况。也正如“楼台殿阁”,本是四种不同的建筑式样,而在一般语言里,那分别并不是永远都很严格,--我记得《西游记》里好像就有“一座楼台殿阁”的语式,可作参考(这有点像径把“诗词歌赋”泛指“韵文”一样了)。附带提一下,在翻译家把“红楼梦”译成欧洲语的时候,译“楼”字大多用

    chamber 一类字,那意思是较精美的房间。翻译家用不着特意强调“重屋”一义,倒是正好;只不过 chamber

    之类局势又忒小些了,传达不出原文“楼”字的气派、气象和格局(因为“楼”完全可以指一整所居宅,而不是一间屋子)了。

      “楼”非“红”不足以为“富家”者,大概和汉代以来贵族大官重用朱红色的风气有关,例如“朱门”“朱轮”“朱邸”“朱户”等皆是。白居易在另一组名作《新乐府》中有《两朱阁》篇,说:“两朱阁,南北相对起;借问何人家:贞元双帝子。……”正是说两位公主的旧宅,而“朱阁”也正就是“红楼”的同义异词。诗中又有“第宅亭台”“妆阁妓楼”等语,更可为“红楼”的局面作写照。

      这种朱红为上色的风俗,也许可以从北京的那种高大雄伟的故宫殿屋墙垣和无数的庙宇建筑物的红颜色去寻求遗迹和“遗味”。不明白这些关系来历,“红楼”将成为一个不可理解的东西。外国的《红楼梦》读者看到“一间红色的房间”的译文时,正不知他们作何“感想”?--据我想像,多半是有点莫名其妙的吧。

      那位乾隆年间的“梦觉主人”解“红楼”两字是解对了,可是他解“梦”字的说法却要商酌。所谓“悟幻庄周,梦归蝴蝶”,应该是指《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睡醒),则遽遽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那段话。这样讲“红楼”之“梦”,与曹雪芹本意并无直接交涉,只是“梦觉主人”自己的意思罢了。

      其实,要想“注解”曹雪芹之所谓“梦”,不管引《庄子》哪一段话,到底都还是有些迂阔;要追寻这“梦”字的用法的真正来历,恐怕不能忘掉唐人传奇小说的《枕中记》和《南柯记》,以及从这里演变而来的明人汤显祖的《邯郸梦》和《南柯记》;而在他著名的“临川四梦”之中,连《牡丹亭》这一本曲剧亦其一“梦”。曹雪芹取出“红楼梦”这个套曲题日,显然和“四梦”有较为直接的渊源关系。

      话再说到翻译的问题上来:“红楼”译成“一间红色的屋子”,已然令人莫名其妙;而“梦”呢,势必又要译成dream

    。但这个外国字,其含义往往是尚未见实现的“梦想”“迷梦”“美梦”的意思,和汤 、曹等作家所指的醒了的“梦”正好相反。不难相像,如果是我们看到“在一间红颜色的屋子里作美梦”这样一个书名字的时候,那我们会起什么样的感想和猜想呢?--所以,当一位外国读者若可能体会到“红楼梦”原名和那个译名之间的区别是多么巨大悬殊,他也要啼笑皆非吧?

      说到这里,可见就是从翻译的角度来讲,也以“石头记”为更好,比方,如果书名译成 A Tale of the Stone

    ,不是就丝毫不致引起那种令人啼笑皆非的误会了吗?

      本文目的只在解释“红褛梦”一名。至于此名相沿已久,海内海外,都已周知;把道理讲讲,是必要的;倒也没有主张改掉“红楼梦”、恢复“石头记”的意思。

      末后,再附带一谈:“红楼梦”这三个字,是曹雪芹自创新词呢?还是承袭旧语?这个问题,一时还不好决断。就我所知,明、清两代,诗中用过“红楼梦”三字的,不止一个。明末谈迁著《枣林杂俎》,其“丛赘”类中一则,记嘉兴朱仲莪嘲尼七律诗,末二句云:“一心未绝红楼梦,春夜犹思醉管弦。”可知至晚到明代,已有“红搂梦”三字连文之例,而其含义是指豪华欢乐的事情。

      到清代,翁方纲的《复初斋诗集》里又出现过一例。其卷八《药洲集》七,《赋得护花铃二首》之一,起云:“绿树歌翻未动尘,红楼梦又静生因。”(下文云“卷帘倒卧午醒人”,诗意不过是说护花铃惊动红楼人午睡)此诗作于辛卯初春,即乾隆三十六年年初。其时曹雪芹逝去不过七年,《红楼梦》仅有钞本流传,而且还不叫《红楼梦》,只名《石头记》。则翁氏此诗,恐怕只是字面偶合,未必与小说名称有什么关系。

      稍晚,则有孙星衍,在《芳茂山人诗录·冶城遗集》的《口占赠庄公子逵吉》诗中,又有“青山丝竹红楼梦”一例。此义与翁句不同,与曹雪芹的取意倒有一点相近。这是否已然受到了这部小说名称的影响和启示?可以研究(满洲女诗人西林春的《天游阁诗》有“红楼梦未醒”之句,这样的例子,已经较晚了,故不在论内)。

      从这些迹象看来,还难说曹雪芹用这三个字作为一套曲子的名称,是采自他人的旧语。大约伟词还是出于自铸的。

      〔附说〕过去有人曾提出,《红楼梦》与明末张岱的《陶庵梦忆》有些许关系。但张岱与雪芹亦有可以对看之处。他的《瑯(女睘)文集》卷五有一篇《自为墓志铭》,节录一段,以资比照:

         蜀人张岱〔按岱为山阴人,此盖指祖籍〕,陶菴其号也。少为纨袴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碑,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身,皆成梦幻。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蔬食,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常自评之,有七不可解:向以韦布而上拟公侯,今以世家而下同乞丐,如此则贵贱紊矣。不可解一。产不及中人,而欲齐驱金谷,世颇多捷径,而独株守於陵,如此则贫富舛矣。不可解二。以书生而践戎马之场,以将军而翻文章之府,如此则文武错矣。不可解三。上陪玉皇大帝而不谄,下陪悲田院乞儿而不骄,如此则尊卑溷矣。不可解四。弱则唾面而肯自乾,强则单骑而能赴敌,如此则宽猛背矣。不可解五。夺利争名,甘居人后;观场游戏,肯让人先?如此则缓急谬矣。不可解六。博奕摴蒱则不知胜负,啜茶尝水则能辨渑淄,如此则智愚杂矣。不可解七。有此七不可解,自且不解,安望人解?故称之以富贵人可,称之以贫残人亦可;称之以智慧人可,称之以愚蠢人亦可;称之以强项人可,称之以柔弱人亦可;称之以卞急人可,称之以懒散人亦可。学书不成,学剑不成,学节义不成,学文章不成,学仙、学佛、学农、学圃,俱不成。任世人呼之为败子、为废物、为顽民、为钝秀才、为渴睡汉、为死老魅也已矣。初字宗子,人称“石公”,即字石公。好著书,……

     为了研究曹雪芹这样一位作家,我也曾留意看看,在他以前,是否有类似的人物出现过?结果是很难找得到,而觉得象张岱的这种自叙为人,也许是最为相近了,因此以为值得研究他们之间的某种关系。当然,所谓相近,也只能是从某一个意义上来讲,不是说他们就完全是一回事了。不过在明清之际,出现了张岱这一流人,对“贵贱”“贫富”“尊卑”“缓急”“智愚”等等传统观念,一概都弄得颠倒反“常”起来,这极象脂砚斋批《红楼梦》中人物宝玉时所说的那种无以名之、前无先例、不可理解的人物性格。所谓“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贤,说不得愚”;所谓“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奇传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我们怎样来看待这些当时人自以为不可解的现象呢?如果以为只不过是事出偶然,例有巧合,那是否能成为令人满意的比较合乎科学的解释?所以我觉得,在明清年代,出现这一流人物的原因,还是应从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上去找寻。这实在是不同于以前所有的那些人物类型了(例如有人举宋词人晏幾道〔小山〕来和曹雪芹作比,等等)。我觉得这也不能拿作者的想像或理想化来解释,(以前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同样想像或理想化?)这只能是社会生产关系中逐渐发生新的因素的必然反映。

       至于张、曹之间,同为“纨袴子弟”,同为“败子”“废物”,为世人笑骂,但他们二人又不尽同。张岱表现的,主要是“易代”“隔世”、追怀已逝种种如同一梦的那种幻灭空无的思想情绪。曹雪芹即不然。他比张岱,对世界、对人生、对社会,有他自己的独特的看法和主张,哲学意义上深刻得多了。张岱除了罗列旧梦,看不出他的很多的思想特色。而曹雪芹的主要光芒是思想的光芒。他对封建社会有全面的深刻的不满看法,但又不是停留在暴露黑暗上。他的作品中有主张,有光明;《红楼梦》不是一部《陶庵梦忆》,也不是一部《官场现形记》。其间的区别是重大的,重要的。

       因此,理“红楼梦”一名的意义,单是训诂,注疏,征典数故,是不行的;还必须结合上面所述的这一层要义来体认问题。

    (本篇止文原分载于《天津晚报》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八、十二月九、十六、二十三日。末尾略有增订。〔附说〕未刊)